佈置包租借規則 Rental Terms

★★ 雙方共同遵守條款 ★★★

01.  
許願租(以下簡稱甲方)提供的租借品為組合式設計道具,
請承租人(以下簡稱乙方)依正常用途使用。 
如因不當使用造成個人損傷,甲方不負擔任何法律責任。

 02.  
承租人須負擔租金、押金與來回運費。
台南市安南區歷史博物館附近可面交,但須配合甲方指定的時段與地點。 
因現場人員不經手收款,宅配及面交取件統一採匯款方式,退押金亦同。 

來回宅配由甲方統一安排新竹貨運,
配送前司機將電話聯絡或直接配達管理室,
恕無法指定時段也無上樓服務。 

歸還通常一週內司機會到府收退貨,若遇連假或商業區時間可能拉長,
但不會收取延遲費。 若無法等候或租用餐廳場地不能久放,
另可加派「上班日」專車快遞收回件 (費用、地區需諮詢) 

03.  
佈置包三日租包含配送時間,但送達日及歸還日會避開假日。 
甲方出貨後將提供完整物品清單照及包裝步驟圖,並透過即時通訊傳給乙方。 
乙方請於收到租借品後確實檢查商品狀態,若有疑慮【需在使用前】與甲方討論。 

04.  
甲方可接受租借品正常使用的痕跡,但歸還如零件短少、人為明顯損壞 
(嚴重刮傷、撞傷、凹陷、破裂、塗鴉、殘膠...) 、染色發霉、無法維修或遺失,
甲方收回物品後經實際檢查後提出維修或增購報價,確認賠償金額後從押金中直接扣抵。 
乙方在佈置過程中有使用到的黏膠,需在歸還前自行去除完成,
如未清除,需支付甲方清潔費100元起。 
博物館膠 / 萬能黏土(藍丁膠)使用後易殘留,建議不要使用。
 

05.  
甲方所提供的租借品皆為二手品,有正常使用的痕跡,但維護及清潔都很仔細到位。 
因物品折舊認知有所差異,乙方恕無法以此為理由要求退租,若無法接受建議不要承租。 

06.  
乙方若未依合約日期歸還租借物,將依延遲天數依比例扣除押金,
例如:三日租1500元,延遲一天扣押金500元。 
備註:若為新竹貨運司機延遲收件不會扣押金。 

07.  
甲方收到歸還的租借品檢查無誤後,將在7-10個工作天(遇假日順延)匯款退還押金,
面交歸還亦同。 備註:是以甲方收到物品後開始計算,並非寄出日期。 

08.  
排隊預約提出需求後【三日內付清全額才可保留檔期】,已預約完成的物品想取消, 
距離租期一個月以上須支付違約金150元,租期低於一個月內須支付違約金250元。 
如需異動租期或變更個人資料,可提出協調,異動成功須支付行政處理費80元。

 09.  
甲方出貨前會依租借品適合之方式清潔並消毒,請乙方安心使用。 

10.  
乙方請保留紙箱、緩衝包材與物件清單卡,切勿丟棄,歸還時隨租借品一同寄回。 
若遺失或毀損,紙箱一箱賠償100元 / 物件清單卡80元 / 緩衝包材50元。 

11.  
乙方歸還打包務必將道具依標示貼紙裝進專用氣泡袋裡,
若無依規定打包將視道具損壞程度賠償100元起。 
箱中箱【需按造步驟打包】,因運送衝擊力道大,
無確實打包物品將毀損嚴重,賠償金極高,請務必配合。 

12.  
乙方如有計劃戶外使用道具,需有雨天備案及防雨防髒措施,道具淋濕發霉將高額賠償。 

13.  
本合約書甲乙雙方確認內容無誤後,免簽名生效。
有效期間自合約確認完成後至物品歸還檢查無誤為止。 

14.  
乙方同意【乙方經由即時通訊通知甲方已詳閱合約】,合約即生效且具法律效益。 
本契約內容均於甲方之官方網站上公開揭示,且由甲方提供電子合約給乙方, 
並給予一日之審閱期間,經乙方詳細閱讀,並充分理解合約內容無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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